震惊“增量配电”接下来会如何发展
发布时间:2018-11-05
“增量配电”接下来会如何发展:接下来我们试图解读增量配电会如何发展,
有关江苏扬中高新区配售电有限公司在增量配电试点项目上毫无进展的新闻浮出水面,这只是增量配电试点项目进展缓慢的一个缩影罢了,放眼全国比比皆是,踏一步挪一寸,毫无进展。
国家发改委通报信息显示,第一批106个试点项目中已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的仅有20个,已经在开工建设的有18个(不含存量配电项目)。
像以上这种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完美联手的企业,都没法在电改吹响号角的时刻彻底征服增量配电业务,那究竟是什么原因给公众造成增量配电改革推进速度缓慢的印象呢?
其中原因众说纷纭,但皆有理有据。相关业界人士表示,经分析得出以下两个方面:
其中一个最主要的原因是,增量配电改革是本轮电改的新事物,制度和实践上都处于探索期。在实施过程中,各方都在边探索边推进,还需要边学习和边总结。增量配电涉及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电网企业、各类投资者等众多主体,涉及规划、建设、电价、监管等多个环节,且属于新旧制度转换、政府事权转换和利益主体调整的复杂改革,各方在思想认识、客观条件、工作基础、相关经验等方面都需要不断磨合。
另一个重要原因是,部分试点项目本身存在‘先天不足’。试点项目是地方推进改革的重要成果之一,所以各地对申报试点都表现出了非常大的热情。但有些地方在申报过程中对改革政策理解不准确,把试点项目当做一般性投资项目盲目上报,对园区未来负荷增长估计不足,对已有供电能力不清楚,影响到后期项目落地。
当前现状接连碰壁,苦不堪言。目前已出现部分试点项目流标、意向投资方退出、项目陷入停滞、后期推进困难等问题,如四川达州、凉州等试点项目,地方已有申请取消的意愿。
又有相关业界人士表示,自试点启动以来,国家电网公司党组高度重视,建立了统筹推进工作机制,相继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增量配电改革试点落地见效的工作意见》(国家电网办〔2018〕562号)等意见办法,下放了决策权限,精简了管理流程,并要求公平无歧视开放电网。
此次增量配电改革试点项目的80%都在国家电网公司经营区域,其推进情况备受业界关注,很多双眼睛都在看着,你还有什么理由不马不停蹄地跟上国家政策号召的脚步,加快建设增量配电网,并积极探索配售电公司运营新模式。
“增量配电”如何突破慢节奏
准确把握改革初衷
做好增量配电改革试点工作,关键还是要准确把握改革初衷。促进配电网建设发展和提高运营效率,运用市场化手段促进配电网健康可持续发展,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激发社会资本活力、打造更多元化的电力市场。
在当前增量配电试点过程中就出现了诸多问题。例如,有的试点不尊重市场主体意愿,部分试点地区擅自行政指定主体,在没有中央电改新政策的出台下就贸然排斥包括电网企业在内的有关市场主体参与,有些地方强行提出将电网存量资产纳入试点并要求转让,更有不总结上一轮电改经验,这些都是与改革初衷相悖的。
另一个焦点问题是配电区域划分。《有序放开配电网管理办法》规定,电网企业的存量资产不属于“增量”,原则上不应该纳入试点范围。
相关人士表示,如果大量存量资产纳入试点范围,影响较为严重。
一方面可能造成供电业务许可证载明的配电区域叠加问题,不符合一个供电营业区内只能有一家供电企业的政策规定,影响政策的严肃性;
另一方面,在电网企业供电能力能够覆盖的区域造成大量的重复建设。但是电网企业经过多年发展,在供电区域划分过程中,不可避免会涉及到电网企业的存量资产。
对此问题,电网企业也提出,本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改革精神的态度,对确实难以划分区域的少量存量资产,可以在与电网企业进行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以转让、租赁等方式灵活处置。尽管存在一些问题,但是增量配电改革依旧在积极探索中取得了一些立竿见影的效果。如部分试点项目在综合能源服务等市场化业务方面进行了探索,为其他试点推进提供了更广阔的的思路。
行稳方能致远
随着增量配电改革持续向纵深推进,增量配电的运营模式也需要合理规范起来。需要严格明确政府和市场主体的复杂权责关系,遵循《行政许可法》,当前加快增量配电改革的最有效方式,就是以招标等公平竞争的方式赋予行政许可权。
投资回报离不开业务属性,增量配电网的定位就是监管性业务,前期资金投入会比较大,回收期较长,作为投资者应该要有合理预期。由于增量配网的自然垄断性质,加大监管力度也成为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
从远期看,随着未来我国经济复苏和转型升级,预计负荷率将会有较大增长,增量配电业务将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和合理的投资回报,投资者应更加关注远期。